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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支部、汇同支部、汇科支部、汇佳支部、公司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以贯之纠正“四风”、转变作风,按照晋中市纪委监委《关于清明期间严格执行“八个严禁”的通告》要求,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以下纪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低碳祭扫、清廉祭扫。
1.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
2.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或违规使用公车、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
3.严禁违规报销或转嫁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休闲娱乐等活动;
5.严禁借祭扫、回乡探亲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地方土特产及名贵特产资源等;
6.严禁以祭祀为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违规修建豪华墓地;
8.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公司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安排专人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8613540664。
中共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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