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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即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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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即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啦!

  • 分类: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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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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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即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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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上午,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作说明。草案规定,河北邯郸、河南郑州、山西晋中等12地作为试点,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尹蔚民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试点方案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实施期限为二年。 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加强对试点工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什么要合并呢?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覆盖面窄,参保人数不足医疗保险三成。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可增加制度公平性,降低企业负担。

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因此降低……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意味着什么呢?
     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提出要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实施主要目的是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更好地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两项制度的合并应带来福利水平和保障功能的提升。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没有实际有效参保进入生育保险的、原来企业逃避责任没有上生育保险的群体包括农民工、白领等。
    “今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是缴纳医保的,两险合并带来的是一个利好,享受纳入医保的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就会比原来有明显的扩大。”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
    同时,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参保人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也有专家表示,工伤、失业险费率调低,已经部分减轻企业保费负担;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或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14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历年滚存结余为5537亿元,生育险的累计结余为593亿元,两险合并实施后将增加医保基金结余。而孙洁也表示,593亿的生育险累计结余,在“应保尽保” 的前提条件下,降低生育险缴费比率也是有一定的空间的,相应的也会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医疗待遇,二是生育津贴。很多人疑惑,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会不会取消生育津贴?
专家认为,两险合并仅仅是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人受益,应该不减少原有的待遇水平。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使生育保险更好地发挥作用,更有效地保障更多的人在生育保险中享受应得的待遇。原有的待遇不会减少,生育津贴应该不会被取消。
    至于两险合并后如何操作实施,在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中指出,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而据了解,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正在研究合并实施的试点方案。初步思路是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实行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及基金管理,统一医疗服务和经办管理等措施,提高效率,确保职工生育待遇水平不降低。
    专家还提醒,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要防止有些企业应缴纳的医疗保险都不缴纳了,企业应该认识到要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合并后的医疗保险会有新的政策要求,企业应该认真学习领会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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