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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发[2012]11号)与晋中市物价局《关于城区供热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价管字[2009]142号)文件精神,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5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开始收取2015-2016年度采暖期的取暖费。具体优惠情况如下:
一、活动内容:我公司在优惠活动期间对一次性交费的热用户给予两种办法的优惠,分别为现金优惠与礼品优惠,热用户只可享受其中一种优惠办法。
二、活动时间:
1、8月20日至8月31日,优惠应收金额的3%;
2、9月1日至9月25日,优惠应收金额的2%;
3、9月26日至10月15日,优惠应收金额的1%。
三、活动对象:我公司供热范围内的居民住宅、机关团体、经营性热用户。
四、收费价格:
1、供热价格按照晋中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如下:
(1)居民住宅用户:按使用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4.30元;
(2)机关团体用户: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6.80元;
(3)经营性用户: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7.30元。
为方便广大热用户缴费,我公司与晋中银行网点达成代理收取取暖费合作协议,携手创建银行缴费新渠道。
敬请以下情况热用户到瑞阳收费大厅办理:
1、办理停供的热用户。
2、有陈欠费用的热用户。
3、房间关联的热用户(如:用户含有阁楼;用户性质不一样,有经营性带住宅)。
4、一户多面积的热用户(如:分层收费标准不一致)。
5、有疑义的热用户。
以上5种热用户需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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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银行代缴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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