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详细了解情况、跟进工作进展,传导压力,监督保障闭环落实;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压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政治责任,在全省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将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压实责任,以责任落实推进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在擘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蓝图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重要部署,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监督。要自觉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使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帮扶“五级责任”落实,保障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推动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纪委职能优势和“前哨”“探头”作用,全程跟踪、闭环监督,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注重协同高效,统筹“四项监督”,推动“室组”“组组”“室组地”一体联动,深化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打好监督“组合拳”,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监督事项,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政治监督做细做实。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掌握实情、把脉问诊,把握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针对短板弱项开展精准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统筹谋划,精准施策、靶向施治。灵活运用监督工作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定期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源头治理的政治监督完整链条,不断健全长效机制,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今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要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推动为基层干部减负。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在项目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不断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治理效能,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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